简单说,就是格列卫在中国有专利保护,不得仿制和销售。印度为什么可以仿制?2005年印度加入了WTO,恢复了药品专利,也就是说2005年前印度直接就允许仿制药。而且印度的专利法是很宽松的,比如说,2005年1月生效的印度专利法,只对1995年以后发明的新药、或经改进后能大幅度提高疗效的药物提供专利保护,不支持原有药物混合或者衍生药物专利,这就是防止药厂稍微改改又申请专利导致永远保护,所以很多欧美的药物,印度都拒绝授予专利保护,那不就可以仿制了嘛。印度的仿制药大量销往发展中国家,比如非洲,数十万患者的生存都有赖于印度仿制的抗艾滋病药物,而且印度很多药企都通过了美国FDA认证,美国人也有不少人喜欢印度仿制药。
最不喜欢这一切的,自然就是欧美医药大公司了,除了医药公司的积极活动,在奥巴马政府时期,美国政府和美国药品研究与制造商协会(PhRMA)都敦促过TPP的有关国家给予这些药物专利保护。中国政体特殊,但是葛兰素、诺华等大企业的游说活动依然活跃,而且因为缺乏有力的民间组织和公益机构,他们的活动没有对手,只有少数政策制定者作为说服目标。
对于WTO来说,《多哈宣言》等一系列协议,也提出了WTO成员国在其国内公共健康出现紧急状况时,在未获专利权人许可的情况下,可实行“专利强制许可制度”,强制使用其专利。只是,专利制度本身就是一种由政府权力保证的独占特权,从而实现排他性的经营,所以与专利相关的商业行为除了市场属性,必然具备政治属性。
我国的国情,不用我瞎逼逼,大家都知道,国家利益高于一切,整体行动覆盖个体,所以各种谈判都是从国家整体利益考虑,台湾问题、南海问题、边疆问题等等,面对这些大问题,是不是个别人的白血病、癌症,都是不成问题的问题了。个体的伤痛,团体可能会很冷漠,这可能比疾病更让人心碎。
不可否认,研发新药的成本往往是天文数字,仿制药可能会遏制新药研究,但是新药投产以后的巨额利润也是很多行业望尘莫及的。医药这个行业太特殊了,门槛很高,利益巨大,就是因为生死攸关。所以,保护创新者的利益和保护贫弱者的生存之间,是巨大的矛盾,这是一个伦理困境。
好消息是,诺华格列卫的中国专利2013年4月已经过期,目前国内已有厂家在仿制,应该会降低病患们的治疗成本。另外随着慢性粒细胞白血病也纳入了国家大病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,有几个省份已经将格列卫纳入报销范围,这样可以进一步降低患者的负担。
被《我不是药神》感动的小伙伴们,可能还不知道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和格列卫问题的这些进展,可能正是因为这个病这个药的问题在进展,这个电影题材才能出来。还有很多其他的病,其他的药,患者和家属们依然像走钢丝一样在挣扎,但愿在多出来几部《我是药神》或者《你才是药神》这类的作品,帮他们也呐喊一下。
评论
我也遇到一些这方面的问题,正在上下求索中。。。
感谢感谢!
好人啊。。。
我真不想得病。。。
祝愿病友们早日康复!
祝福
造物主造个物吧,还顺便造了这么多毛病。。。
谢谢分享,这正是顾我复我病友们让人感动的一点!
仁者见仁,智者见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