适应症
益气扶正。用于肺脾气虚引起的神疲乏力,少气懒言,自汗眩晕;肺癌、胃癌见上述症候者的辅助治疗。
医保信息
《医保工伤用药》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9年发布 乙类
注意事项
不良反应:
1、非气虚证患者用药后可能发生轻度出血。 2、少数患者用药后,可能出现低热、口腔炎、嗜睡。 3、偶有皮疹、注射部位疼痛、恶寒、寒战、高热、呕吐、胸闷、心慌等。
禁忌:
有内热着忌用,以免助热动血。
注意事项:
1、本品应认真辨证用于气虚证者。 2、有出血倾向者慎用。 3、本品不得与化疗药混合使用。 4、临床应用时滴注不宜过快,成年人以每分钟40至60滴为宜,年老体弱者以每分钟40滴为宜。 5、静滴初始30分钟内应加强监护,如发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,处理遵医嘱。
药物相互作用:
尚无本品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的信息。
成分及用量
成份:
党参、黄芪;辅料为氯化钠、焦亚硫酸钠、依地酸二钠。
用法用量:
静脉滴注。一次250ml(即1瓶),一日1次,疗程21天;与化疗合用,在化疗前3天开始使用,疗程可与化疗同步结束。
药理
药理毒理:
药理作用:小鼠炭粒廓清表明,本品可增强单核巨噬细胞的吞噬功能,与环磷酰胺合用,对小鼠S180的肉瘤的生长有一定的抑制作用。
生产企业(部分)
批准文号:
国药准字Z19990065
生产企业:
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
【企业名称】 | 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 |
【地址】 | 广东省韶关市工业西路 |
【邮编】 | 512028 |
【省份/国家】 | 广东省 |
【电话】 | 0751-8726315 |
【传真】 | 0751-8722093 |
执行标准
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 WS3-387(Z-50)- 2003(Z)-2011